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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这篇637字通报,措词罕见严厉!

点击关注→ 后海先声 2023-01-16


9月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彦平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背弃“两个维护”,毫无“四个意识”,政治上彻底蜕变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


肆意践踏法纪,滥用公安警卫权力,将其异化为捞取政治资本、谋私敛财的工具,造成恶劣影响;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


生活上极度腐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贪图吃喝享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并收受球卡,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医疗服务等活动安排,收受礼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道德品行败坏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权力观极度扭曲,肆意滥用手中权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彦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彦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彦平,男,汉族,1955年8月生,河北丰南人,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4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武警少将警衔。


1973年毕业于北京汇文中学,1974年在通县插队劳动,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处工作,历任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处干事、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公安部警卫局政委。

2009年任公安部警卫局局长;

2011年08月,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武警少将警衔;

2013年06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

2015年05月,任国安部纪委书记,后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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